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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常州认检联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title>
<link><![CDATA[http://renjianlian.com/]]></link>
<description>11常州认检联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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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深度解读 | FCC四月投票非最终禁令：企业尚有2-3年窗口期]]></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35]]></link>
<description><![CDATA[4月30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以3票赞成、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ET Docket No.24-136项下的第二次报告与命令、复议令及第二次进一步拟议规则制定通知（以下分别简称“命令”“复议令”“拟议通知”），文号FCC 26-28。卡尔主席（Brendan Carr）、戈梅兹委员（Anna Gomez）及特拉斯提委员（Olivia Trusty）全部投票赞成，三位委员在此议题上完全一致，无任何保留意见。其中卡尔和特拉斯提各自发表了单独声明。消息传出后，检测行业反响强烈，社交媒体纷纷发声，但是，近日出现的部分文章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FCC立法程序中两个法律效力截然不同的文件——已采纳的命令及尚在征求意见的拟议通知。钛和集团通信行业专家基于FCC 26-28全文及委员声明，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供行业同仁参考。厘清概念4/30,2026 通过了什么，没通过什么FCC本次行动包含三份文件，法律效力截然不同，必须分开理解：]]></description>
<pubDate>2026-05-07 09:20:2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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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6〕550号)]]></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34]]></link>
<description><![CDATA[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6〕5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35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相关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并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6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6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7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8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8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源效率]]></description>
<pubDate>2026-05-07 09:08:25</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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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熔断体等11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33]]></link>
<description><![CDATA[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熔断体等11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2025年第57号），现发布熔断体等11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国家认监委2026年4月11日熔断体等11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序号编号名称1CNCA-C02-02：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熔断体（试行）2CNCA-C04-01：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小功率电动机（试行）3CNCA-C05-01：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试行）4CNCA-C06-01：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焊机（试行）5CNCA-C11-04：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安全带（试行）6CNCA-C11-07：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试行）7CNCA-C11-08：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试行）8CNCA-C11-12：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试行）9CNCA-C11-13：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车身反光标识（试行）10CNCA-C11-14：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行驶记录仪（试行）11CNCA-C13-01：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试行）]]></description>
<pubDate>2026-04-13 08:58:45</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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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32]]></link>
<description><![CDATA[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nbsp;发改环资规〔2025〕1218号&nbs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35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相关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并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家用和类似用途厨房电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5年1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7年11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1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微型计算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2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2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燃气灶具]]></description>
<pubDate>2025-09-21 10:36:02</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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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  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31]]></link>
<description><![CDAT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时间：2025-09-092025年第17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五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国家认监委制定了照明产品、物流周转箱、染料、装饰装修用预拌砂浆、石材、耐火材料、计算机、打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墙体材料等9个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卫生陶瓷、家具、绝热材料、木塑制品、纺织产品、纸和纸制品、陶瓷砖（板）等7个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卫生陶瓷等7个绿色产品的旧版认证实施规则即日起废止。获批开展上述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附件：附件1.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照明产品.pdf附件2.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物流周转箱.pdf附件3.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染料.pdf附件4.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装饰装修用预拌砂浆.pdf附件5.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石材.pdf附件6.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耐火材料.pdf附件7.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计算机.pdf附件8]]></description>
<pubDate>2025-09-06 10:02:29</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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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国 家 方 案 （ 2025— 2030 年 ）]]></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30]]></link>
<description><![CDATA[关于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环大气〔2025〕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2025年4月9日（此件删减后公开）]]></description>
<pubDate>2025-05-26 12:32:26</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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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江苏华阳水泵产品获得TUV欧美权威认证]]></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9]]></link>
<description><![CDATA[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公司以“品质成就发展、创新打造未来”为核心价值，以“百年华阳、百亿市值” 为华阳总体战略发展目标。&nbsp;

公司主营精密电机和医疗器械，共有三大生产基地、四家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两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两家市级工程中心，一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华阳电机产业凭借扎实的技术沉淀和优质的产品保障，长期服务于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是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依托多年积累的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领域共性技术，公司针对医疗给药器械领域开发了基于电机驱动的电子式注射笔、微量注射泵等精密给药装置，在重组人生长激素、聚乙二醇洛塞那肽、胰岛素、特立帕肽等药物中已成功应用，并持续开拓在重组促卵泡激素、阿扑吗啡、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等更多类型药物中的应用。 精密给药装置与金赛药业、豪森药业、信立泰等国内外知名生物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502。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业务板块的基础上，继续深耕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积极拓展智能家居、智慧医疗等精密微特电机应用场景；同时加大给药器械领域的创新力度，保持市场份额，提升医械品牌的行业美誉度，确保公司可持续、高质量]]></description>
<pubDate>2023-02-14 10:33:46</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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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公司客户常州奥升制冷获得冷冻机组全国首批发证]]></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8]]></link>
<description><![CDATA[国家标准GB44015-2024《冷库（箱）和压缩冷凝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2024年发布后，引起行业内的一次产品升级和整体品质更新，将对这个相对小众的制冷行业企业增加一个重要门槛。后续能效要求将作为此类产品的强制准入，为市场产品增加一项硬性能效指标，改变过去的无序竞争局面，淘汰一些无技术能力的作坊企业埋下伏笔。常州奥升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工程安装及售后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冷凝机组生产企业。其压缩冷凝机组产品，产销量规模跃居全国前列，是行业知名的冷库机组生产厂家。公司总经理秦建华先生，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CQC31-439196-2024 压缩冷凝机组节能认证规则，第一时间便提出公司将按照规则进行产品节能认证。在企业技术、品质等部门积极配合下，公司产品通过新国标和节能实施规则测试，性能指标达到新国标1级能效，随后通过CQC节能认证工厂检查的各项要求，并于今日获得常州市首张，也是全国首批节能认证证书。]]></description>
<pubDate>2025-03-04 10:09:12</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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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7]]></link>
<description><![CDATA[2024年第5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2025年3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产品描述与界定见附件）CCC认证委托。承担相关认证、检测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另行公布。二、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三、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CCC认证通用规则和对应产品实施规则制定认证实施细则，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备案后，方可开展认证工作。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附件：产品描述与界定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2月5日附件&nbsp;产品描述与界定&nbsp;产品大类产品种类及代码对产品种类的描述产品适用范围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说明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设备（2501）额定输出电压小于等于交流1000 V，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设备。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设备1.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固定式电动汽车交流充电设备。2.非固定式电动汽车]]></description>
<pubDate>2025-01-10 09:20:59</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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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关于食具消毒柜等34类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执行新版认证规则及标准的通知]]></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6]]></link>
<description><![CDATA[各相关认证企业：GB 4343.1-2024《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及GB/T 4706.1-2024《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并即将实施（见表1），并将替代GB 4343.1-2018和GB 4706.1-2005等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表1 标准更新列表新版标准旧版标准新版标准实施日期产品类别GB 4343.1-2024GB 4343.1-20182026-06-01/GB/T 4706.1-2024GB 4706.1-20052026-08-01/GB/T 4706.112-2024GB17988-20082026-08-01008001GB/T 4706.10-2024GB4706.10-20082026-08-01008005GB/T 4706.18-2024GB4706.18-20142026-08-01008008GB/T 4706.20-2024GB4706.20-20042026-08-01008009GB/T 4706.25-2024GB4706.25-20082026-08-01008010GB/T 4706.45-2024GB4706.45-20082026-08-01008014GB/T 4706.48-2024GB4706.…]]></description>
<pubDate>2024-11-01 10:56:42</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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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id="11">
<title><![CDATA[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 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5]]></link>
<description><![CDATA[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7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10月17日]]></description>
<pubDate>2024-10-22 13:41:21</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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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id="12">
<title><![CDATA[关于开通压缩冷凝机组节能认证业务的通知]]></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4]]></link>
<description><![CDATA[各相关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研发并推出了压缩冷凝机组节能认证业务，具体信息如下：业务名称业务代码认证规则依据标准压缩冷凝机组节能认证701355CQC31-439196-2024《压缩冷凝机组节能认证规则》GB44015—2024《冷库（箱）和压缩冷凝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CQC产品认证二部已经开始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项目工程师联络。联系方式：邹磊 1866564775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4年9月2日]]></description>
<pubDate>2024-09-02 09:10:59</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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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关于开通组合式空调机组节能认证业务的通知]]></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3]]></link>
<description><![CDATA[各相关企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研发并推出了组合式空调机组节能认证业务。业务信息如下：产品名称业务代码认证规则依据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701357CQC31-448017-2024组合式空调机组节能认证规则CQCPV11011-2024组合式空调机组节能认证技术规范CQC产品认证二部已开始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二部工程师联络。联系方式：王群鹤 010-83881651。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4年8月26日]]></description>
<pubDate>2024-09-01 09:08:4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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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  电线电缆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2]]></link>
<description><![CDAT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时间：2024-04-152024年第7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电线电缆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nbsp;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9号）确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方式调整方案，国家认监委对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nbsp;&nbsp;低压电器&nbsp;&nbsp;低压元器件》（CNCA-C03-02：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nbsp;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CNCA-C11-15：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nbsp;防爆电气》（CNCA-C23-01：202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nbsp;电线电缆》（CNCA-C01-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nbsp;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C07-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nbsp;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nbsp;装饰装修产品》（CNCA-C21-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nbsp;燃气燃烧器具》（CNCA-C24-01：2024）自202]]></description>
<pubDate>2024-04-23 09:39:52</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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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1]]></link>
<description><![CDATA[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　　告发布时间：2024-04-072024年第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管理，对低压元器件恢复CCC认证第三方评价方式。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阻燃电线电缆、电子坐便器、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水性内墙涂料、防爆灯具及控制装置实施CCC认证管理（产品描述与界定详见附件）。（一）2025年5月1日起，列入CCC认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防爆灯具及控制装置，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2024年5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CCC认证委托，涉及的认证和检测工作分别由现已具备摩托车乘员头盔、防爆电气指定业务范围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承担。（二）2025年7月1日起，列入CCC认证目录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阻燃电线电缆、电子坐便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水性内墙涂料，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2024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CCC认证委托，涉及的认证工作由现已具备相应产品种类]]></description>
<pubDate>2024-04-10 09:06:13</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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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2种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20]]></link>
<description><![CDATA[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后），现予以发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督抽查时可直接采用。以往发布的同种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特此公告。&nbsp;&nbsp;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22日&nbsp;附件下载附件_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zip]]></description>
<pubDate>2024-03-25 15:37:56</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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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id="17">
<title><![CDATA[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9]]></link>
<description><![CDATA[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市场监管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制度供给，规范认证实施，全面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二）工作原则1. 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顶层设计，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制度体系建设。2.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调研各地区、各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提升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制度供给水平。3. 政府推动、市场协同。坚持双轮驱动，一方面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有效激发相关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认证检测机构等创新能力，形成政府和市场协同高效的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发展格局。4. 强化监管、优化环境。坚持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认证监管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市场环境。5. 面向国际、打造品牌。坚持开放合作，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制度体系高水平接轨国际，培育国际知名认证品牌，向国际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认证方案。（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直接涉碳类和间接涉碳类相结合、国家统一推行与机]]></description>
<pubDate>2023-10-18 09:44:0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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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充电桩认证专项]]></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8]]></link>
<description><![CDATA[一、&nbsp;CQC认证项目介绍图示认证产品类别认证产品依据标准认证实施规则127001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GB/T 18487.1-2015；GB/T 18487.2-2017；GB/T 27930-2015；NB/T 33001-2018；NB/T 33008.1-2013；GB/T &nbsp;34657.1-2017；GB/T &nbsp;34658-2017CQC14-464232-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认证规则127002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GB/T 18487.1-2015；GB/T 18487.2-2017；NB/T 42077-2016；GB/T 34657.1-2017GB/T 22794-2017CQC14-464233-2018电动汽车用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认证规则127003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GB/T 18487.1-2015；GB/T 18487.2-2017；NB/T 33002-2010；NB/T 33008.2-2013；GB/T 34657.1-2017CQC14-464234-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认证规则二、节能认证项目介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大功率设备，其节能效果与充电运营用电成本密切相关。为解决行业关注问题，推动行业高效发展，CQC推出“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节能认证”和“电动汽…]]></description>
<pubDate>2022-05-28 08:58:28</pubDate>
</item>
<item id="19">
<title><![CDATA[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7]]></link>
<description><![CDATA[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等6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nbsp;　　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含此前6个试点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见附件1）。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二、主要任务&nbsp;　　各有关城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description>
<pubDate>2022-10-31 09:12:26</pubDate>
</item>
<item id="20">
<title><![CDATA[绿色、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即将改革]]></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6]]></link>
<description><![CDATA[为进一步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促进电子电器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17日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涉及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以下一图读懂，带您了解。]]></description>
<pubDate>2022-10-15 17:18:04</pubDate>
</item>
<item id="21">
<title><![CDATA[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 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5]]></link>
<description><![CDATA[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安全风险较低、技术较为成熟的9种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CCC认证管理（见附件）。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nbsp;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CA-C16-01：2014）适用范围删除相关产品；废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NCA-C19-01：2014）。三、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相关产品的指定业务范围予以注销。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停止相关产品CCC认证及相应检测活动，并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CCC认证证书。特此公告。&nbsp;附件：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目录清单&nbsp;&nbsp;&nbsp;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0月10日&nbsp;附件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目录清单&nbsp;序号产品大类产品种类及代码涉及CCC认证实施规则1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nbsp;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2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音频功率放]]></description>
<pubDate>2022-10-12 16:49:18</pubDate>
</item>
<item id="22">
<title><![CDATA[防爆合格证、防爆CCC认证]]></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4]]></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一、防爆合格证、防爆CCC简要介绍&nbsp; &nbsp;&nbsp; &nbsp; 防爆合格证顾名思义是针对防爆电气产品而设立的认证之一，根据相关要求，防爆电气产品若需要进入危险易燃易爆环境下运作需经过检测检验中心进行测试并获得防爆合格证才能进行使用，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防爆电气已经被纳入强制性产品目录，若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强制性产品目录范围内，则需办理防爆3C认证才能进行使用。　　办理防爆合格证的取证模式：型式试验！　　办理防爆3C认证的取证模式：型式试验+工厂审查！　　虽然为两个证，但是依据的标准以及测试的项目基本一致，只不过防爆3C认证需要审厂而已。当然，两者在周期上也有较大的差异。二、认证流程、周期　　办理防爆合格证的流程：资料准备-提交申请-测试-出具报告-颁发证书。　　办理不同类型产品防爆合格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产品测试合格，技术资料完备，防爆合格证一般45-60工作日，防爆CCC由于涉及审厂，还需根据实际审厂安排增加审厂周期。　　三、证书和标志样式产品需要获得上述产品、体系等认证信息请联系我们]]></description>
<pubDate>2022-10-15 16:45:56</pubDate>
</item>
<item id="23">
<title><![CDATA[嘉兴市南湖区质量认证类补贴汇总]]></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3]]></link>
<description><![CDATA[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南湖区加强数字化服务，对注册在南湖区的“两化融合”等信息服务机构，年营业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信息服务机构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贯标的企业奖励20万元。本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试用期两年。《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高水平推进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政策。一、支持对象在南湖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贡献在南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化产业研发、制造和服务的企业、单位。二、支持内容（一）增强企业新活力1.鼓励企业登高晋级。对工业增加值首次达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3亿元，且增加值率（上一年度）达全区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description>
<pubDate>2021-08-19 09:55:28</pubDate>
</item>
<item id="24">
<title><![CDATA[鹤壁市质量认证补贴政策汇总]]></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2]]></link>
<description><![CDATA[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政策》规定，对获得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获得机器人等高端产品服务认证的企业，获得能源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的通知鹤政〔2021〕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巩固和提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扩大鹤壁制造品牌影响力1.支持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和国家级质量标杆，对获得以上奖项的企业，除省财政给予的奖励以外，市财政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河南省质量诚信企业(]]></description>
<pubDate>2022-08-19 09:04:40</pubDate>
</item>
<item id="25">
<title><![CDATA[全国部分省市CMMI、ITSS资质认证补贴]]></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1]]></link>
<description><![CDATA[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和有关部门陆续下发了CMMI、ITSS资质认证补贴通知。我相信各大企业已经期待很久了，也有很多企业向边肖询问补贴的事情。为了方便企业了解补贴的具体事宜，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汇总一下各地区的补贴政策。让我们来看看！2022年全国ITSS认证补贴政策汇总地区部门奖励方案上海普陀区科委对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补助深圳市商务局服务外包企业在取得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杭州钱塘管委会对当年首次取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资质二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宁波市经信局对首次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认证的软件企业，每个认证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nbsp;&nbsp;温州市市政府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ITSS）三级、二级、一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金华市商务局对首次获得ITSS认证的企业，给予认证费80%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台州临海&nbsp;区政府&nbsp;对通过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苏州相城经信局对通过ITSS4、ITSS3、ITSS2、ITSS1级认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description>
<pubDate>2022-08-17 09:33:04</pubDate>
</item>
<item id="26">
<title><![CDATA[淮北市各项质量认证补贴政策汇总]]></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10]]></link>
<description><![CDATA[近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北市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对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2月25日淮北市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nbsp;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质量发展和质量创新，打造质量品牌新高地，助力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支持和奖励范围第二条品牌建设：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省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三条检验检测：对新认定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description>
<pubDate>2022-08-19 09:21:44</pubDate>
</item>
<item id="27">
<title><![CDATA[韶关市各项质量认证补贴政策汇总]]></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09]]></link>
<description><![CDATA[近日，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首次获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公告》，拟对2021年度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外知名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奖补1万元。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首次获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委字〔2020〕2号)精神，引导我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我市拟对2021年度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外知名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现将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本市依法登记设立，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质量体系认证(含HACCP、绿色产品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外知名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等认证证书，且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制造业企业。二、奖补范围和额度2021年度首次获得如下认证的制造业企业，拟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奖补标准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一）首次获得以下认证证书，奖补5万元（一企多证的，不重复奖励）：1.测量管理体系认证;2.绿色产品认证(不含绿色食品认证);3.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认证)。（二）首]]></description>
<pubDate>2022-08-17 09:20:30</pubDate>
</item>
<item id="28">
<title><![CDATA[日照市各项质量认证补贴政策]]></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08]]></link>
<description><![CDATA[近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的通知&nbsp;》。其中对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最高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的通知各相关组织和个人：根据《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日财企〔2019〕35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日市监字〔2021〕88号)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1年度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申报指南》。目前，已经开始2021年度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向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截至时间2022年5月31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8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申报指南根据《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日财企〔2019〕35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日市监字〔2021〕88号)规定，市级财政设立市级品牌建设资金(其中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为品牌建设资金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在品牌、标准、商标]]></description>
<pubDate>2022-08-17 09:15:55</pubDate>
</item>
<item id="29">
<title><![CDATA[2022年温州市各项质量认证补贴政策]]></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07]]></link>
<description><![CDATA[浙江省温州市对通过CMMI三、四、五级认证的企业;通过（ITSS）三、二、一级认证的企业;通过（DCMM）二、三、四、五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nbsp;对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给予实际认证费用的50%、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nbsp;对首次通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nbsp;温州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政策&nbsp;&nbsp;一、支持项目招引&nbsp;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百强”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业企业)，设立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业企业及研发机构，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主营业务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在职员工数达到50人以上，按其销售额给予不超过15%的奖励，最高奖励1500万元。对其他新引进的软件业企业，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主营业务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在职员工数达到30人以上，按其销售额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全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分离新设立的软件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主营业务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其销售额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nbsp;二、支持企业培育&]]></description>
<pubDate>2022-08-17 09:13:10</pubDate>
</item>
<item id="30">
<title><![CDATA[2022年全国各省市碳达峰碳中和补贴政策汇总]]></title>
<link><![CDATA[http://mail.renjianlian.com/index.php?case=archive&act=show&aid=106]]></link>
<description><![CDATA[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郑重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将在2030年达到峰值，并力争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为了有效推动双碳工作的进展，围绕碳减排的激励和补贴陆续出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发布碳中和奖励和补贴的省份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云南。具体措施如下:&nbsp;　　一、江苏省实施污染减排与碳减排效果挂钩的财政政策(2022年3月10日)&nbsp;　　1.空气环境质量。(1)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比上年有所改善的市、县(市)，按市、县(市)征收资金总额的10%给予奖励。(2)对PM2.5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市)，按市、县(市)征收资金总额的5%给予奖励；对PM2.5年均浓度未达到二级标准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每下降1%，按照市、县(市)征收资金总额的1%给予奖励，上限为5%。&nbsp;　　2.水环境质量。对地表水省检或以上断面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或地表水省检或以上断面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未达到100%，但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且较上年有所提高的市、县(市)，按市、县(市)资金总额的10%收取奖励。&nbsp;　　3.碳减排指标。对单位GDP二氧化碳减排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并进一]]></description>
<pubDate>2022-08-17 09:11:28</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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